古代男子宫刑(古代男子宫刑是切什么部位)
“要想成功,必先自宫”?宫刑可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!
#本文为“奇葩问”专栏供稿#
不敢说“空前”,但一定是“绝后”:宫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文 / 大脸喵
《芈月传》中有这样一幕:魏夫人为逼芈月出宫嫁人抓走了芈月的弟弟魏冉,要以偷盗罪对他施以宫刑,芈月一听宫刑就脸色大变,立刻去向魏夫人求情。
那么,宫刑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刑罚,能让众人谈之色变呢?今天我们就来了(ba)解(gua)一下这项历史悠久的刑罚制度——宫刑。
1 宫刑的由来
宫刑是一种破坏人的生殖器官的刑罚,也称为阴刑、蚕室刑、腐刑等。其实宫刑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黄帝时期,当时称为“椓”。宫刑也是“五刑”之一,古书《周礼》称墨(刺脸)、劓(割鼻)、宫(阉割)、膑(挖去膝盖骨)、大辟(斩首),五刑早在夏商就已制定。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中记载:“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,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”,这里面的隐宫指的就是受到宫刑。
宫刑的执行一般由专门的机构执掌。对于男性来说,宫刑即意味着阉割,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在古代,女性也有所谓的“宫刑”。《周礼》中记载:“丈夫割其势,女子闭于宫中。”
也就是说,对于男性犯人,宫刑是割去外生殖器,对于女性犯人,宫刑则意味着施以幽闭。有人认为幽闭是将女子幽禁在宫中,也有人认为幽闭是用棍棒反复击打女子腹部,使其不能交媾及孕育(陈和平《宫刑杂考》)。
不要以为只有中国才有宫刑,国外也有这一刑罚的踪迹。在距今三四千年的古埃及、古希腊、古巴比伦、古印度王国,都曾出现过遭受宫刑之后的男性群体,当时战乱频繁,许多战俘被施以宫刑之后当做奴隶贩卖。
2 那些残酷的宫刑
宫刑起初主要用于惩罚犯了淫乱之罪的人,但是发展到后来,宫刑也对多种重罪使用,其中最有名的人物就是《史记》的作者司马迁。《尚书•吕刑》中提到:“宫罚之属三百。”宫刑除主治奸淫罪外,还用于惩罚战俘、替代死罪、惩罚连坐之人的子女等。
汉朝初期,汉文帝废除了这项残忍的刑罚,但由于死刑过重,宫刑既不伤性命又能彰显帝王仁德,还达到了惩治罪犯的目的,因此汉景帝中元四年(公元前146年),宫刑又变相恢复,成为了代替死刑的宽赦之法。
南北朝时期,北魏受少数民族影响,仍然沿用宫刑。直至隋文帝颁布律法,废除包括宫刑在内的一些肉刑。隋朝之后已经罕见宫刑这一刑罚,清律《名例律》的“五刑”中虽无宫刑,但却规定谋反大逆罪,族中11岁以上的男子也要阉割后发往新疆给官为奴。
古代的宫刑操作十分残忍。在中国,初期的宫刑大约是非常粗糙简单的,汉朝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记载“椓,从木”,学者们认为是用一种木质刑刀割去男子的生殖器。也有所谓的“绳系法”与“揉捏法”。
到了后期,宫刑的操作已经发展成熟,有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流程,器具换成了金属制的利刃,也有用来消毒、麻醉的药汤,但总体来说还是十分痛苦的。
在其他国家,古埃及人主要采取“拉割法”,即将孩子的部分生殖器拉出后割除。他们还会将遭受宫刑之后的孩子埋入沙坑中以防感染,被施以宫刑的受刑者死亡率高达75%。古代阿拉伯则采取“切割法”,即将受刑者的睾丸全部切掉。
3 宫刑——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
司马迁在遭受宫刑之后曾在给朋友的信中写到:“故祸莫憯于欲利,悲莫痛于伤心,行莫丑于辱先,而诟莫大于宫刑。刑余之人,无所比数,非一世也,所从来远矣。”古代宫刑除了死亡率极高,对受刑者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也会造成极大影响。
生理上,除了因疼痛、出血、伤口感染等原因死亡,伤口痊愈之后的受刑者还会患上严重的骨质疏松,同时由于雄性激素的缺失,这些人的乳房也会发育异常。
心理上,古人认为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损伤,孝之始也”,由于身体的残缺,受刑者深感愧对祖先的同时又要面对社会的排斥和蔑视,往往会产生自卑厌世的情绪。
因性器官的缺失,性欲情欲都无法正常表达,他们的性情逐渐变得乖戾残暴,有些人会选择用其他的方式来表达满足一己私欲,如使用狎具(假阳具)、豢养娈童和掠夺他人妻女(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载了明初石允常曾遇见宦官将民女逼奸致死的情景)等。
在《万历野获编·食人》中甚至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明代万历年间“福建抽税官采(高策字)谬听方士言‘食小儿脑千余,其阳道可复生如故。’乃遍买童稚潜杀之。”以至于当地失儿数量暴增,激起民变。
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十分重视子嗣的国家,“断子绝孙”称得上是十分恶毒的诅咒之一了。宫刑这一刑罚不仅仅能摧残受刑者的身体和心理,还会让他们再也无法生育繁衍。古代每次战争过后都有许多伤亡,胜利的一方会对战俘施以宫刑,制造不能繁衍后代又可供其役使的奴隶。
《魏书·刑罚志》记载:“大逆不道腆斩,株其同籍,年十四以下腐刑,女子没县官”,对于谋逆、造反这一类的大罪,宫刑既能彰显帝王的仁慈,又能达到其间接灭族的目的。
4 现代版宫刑——化学阉割
就过程来说,古代的宫刑算是物理阉割法,而在现代,多数国家则采用现代版“宫刑”,即化学阉割法。捷克是欧洲唯一一个直至2008年仍保留“宫刑”——手术阉割的国家。
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化学阉割被更广泛地接受和运用。化学阉割始于美国,随后被多国采用,其对象主要是以儿童为性侵对象的犯罪分子。
2010年6月,波兰通过一项法案,规定“强奸15岁以下儿童或者近亲的娈童癖罪犯,必须在出狱前接受化学阉割和心理治疗”,从而成为欧洲第一个对特定性犯罪强制执行化学阉割的国家。
韩国是亚洲第一个立法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,促使这项立法的正是韩国电影《素媛》(当恶魔把手伸向我们的孩子,我们该怎么做?)中所讲述的悲惨故事的原型。欧洲的丹麦、德国、法国、瑞士、英国等多国也都允许在罪犯自愿的原则上进行化学阉割。
化学阉割其实是一种荷尔蒙疗法,又称“药物去势”,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宫刑,它是运用医学生物上的方法减少男性犯人的荷尔蒙分泌,从而达到降低性欲和行为次数的目的。
化学阉割是可逆的,一般采用注射或者口服抗睾酮(雄性激素)药物的方式,常用药物是醋酸甲羟孕酮、醋酸环丙氯地孕酮,虽然会出现身体脂肪含量升高、体毛减少、乳房发育等副作用,但是相对于传统“宫刑”而言,化学阉割显然更为人道。
5 结语
现阶段,化学阉割是否合理一直饱受争议。小编认为,不管是传统宫刑还是化学阉割,它们的本质都是一种刑罚制度,惩罚才是主要目的。
只要能惩治和预防性犯罪,并且它本身所带来的危害没有超过性犯罪所带来的危害,那便是值得推行的,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