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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遭网课入侵直播录屏曝光(女教师上网课猝死视频)

2022-11-02 娱乐八卦 1650 作者:网友投稿

10月30日,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三中历史教师刘某某被发现死在家中。她的病历上写着:猝死。生前,刘某某在网络直播课上多次被网暴。微博上一名自称是刘某某女儿的网友“小小沼泽酱”发文表示,早在10月初,网络暴力已经开始了。

小小沼泽酱表示,10月28日晚的那场直播,“凶手”变本加厉,用各种恶劣下作的手段扰乱直播课堂秩序,前后通过语音辱骂、共享屏幕干扰课件投屏等多种方式再三刺激刘某某,最终其情绪激动退出了课堂。后来,刘某某便被发现死于家中。

此事被曝光后引起巨大反响,新郑市公安、网监等部门相继介入,并成立专班进行调查。专班一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黑客网暴和猝死有无直接关联,暂无法确定。即便没有联系,潜入直播间网暴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,正在锁定相关嫌疑人。当地宣传部工作人员也回应潇湘晨报(报料微信:xxcxbbaoliao)记者称,还在调查处理,后续会发布相关情况说明。

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黑客恶意入侵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造成其他后果的可能构成其他犯罪。

当事人女儿:结束网课直播后独自倒在了家里

11月1日,有网友上传了新郑三中教师刘某某上网课被网暴的视频,次日凌晨刘某某的女儿发微博称:“家里人已经报案。”随后,其再发微博表示,10月28日,刘某某在结束网络直播课后独自倒在了家里,两天后被发现并确认死亡。同时,该女儿还透露,早在10月中旬开始,逼死其妈妈的网络暴力就已经开始了。

网传的其中一段网课视频显示,在课堂上突然出现一个白板,一名自称梦泪的人在白板上打出一些侮辱性的话语。音乐和文字大概持续一分钟,刘老师继续讲课,但此后录屏的画面不断切换。10月28日晚的直播,凶手变本加厉,用各种恶劣下作的手段扰乱直播课堂秩序,前后通过语音辱骂、共享屏幕干扰课件投屏等多种方式再三刺激刘某某,最终其情绪激动退出了课堂。

刘某某的女儿在微博中表示,当时课堂结束后,学生们都说她“生气了”“失踪了”,没人知道刘某某失踪后发生了什么。10月30日,刘某某被物业和校方发现死在屋内。刘某某的死亡让女儿震惊,据她介绍,妈妈今年46岁,在新郑三中教历史,从教20多年,此前体检时未发现有心脏类疾病。她的病历上记载为“猝死”。

刘某某曾经的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“上高三的时候刘老师教我历史,她真的很好很温柔,对学生也很负责,同学们对她的评价也很好。发生了这样的事真的很痛心。”

当地成立专班调查,教育局: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

事情发生后,有媒体致电新郑市教育局,工作人员确认了此事属实,目前警方已经介入,市教育局领导正在讨论方案,其余细节尚不清楚。

另据上游新闻报道,刘某某死亡后,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,公安、教育等部门成立的专班正在介入处理此事。11月2日,专班负责人之一告诉上游新闻记者,新郑三中多名老师上网课时遭遇黑客的网络暴力,但该市教育系统无法做到从技术上杜绝,只能向上汇报。“以后上网课怎么杜绝黑客攻击,还在想办法。”

该负责人称,刘某某兢兢业业,曾多次获得表彰。她的死亡,令人痛心。目前,专班工作人员正在安抚家属情绪,处理善后事宜。黑客网暴和猝死有无直接关联,暂无法确定。公安初步调查得知,即便两者之间没有关联,黑客潜入直播间网暴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,正在锁定相关嫌疑人。

11月2日下午,潇湘晨报(报料微信:xxcbbaoliao)记者也联系到了当地宣传部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此事还在由专班调查处理中,后续会在“新郑发布”对外发布情况说明。

同时,新郑市教育局也发布情况通报称,经公安机关调查,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。针对刘老师遭网暴的事情,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。通报表示,刘老师是新郑市第三中学高一年级历史老师,刘老师一向谦虚谨慎、对工作认真负责,得知刘老师突然离世的消息,全校师生以及教育系统深感痛心,目前教育局正在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。

刘老师的女儿在2日中午也发微博称,当地警方和网监等部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了。“我们会和新郑三中方面协商,也希望妈妈的事情能够惊醒更多人,一些网课平台和相关的监管体系该反思改正一下了。”刘老师女儿表示。

“网课入侵”并非个案,律师:涉嫌犯罪

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,网课被“黑客”入侵并非个案,国内外均有相关的报道和案例。今年9月,北京青年报报道,9月5日,辽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在上网课时,在线课堂遭到他人恶意入侵,有人开麦放歌,还在公屏发“老师我爱你”的消息。

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大学网课中,甚至蔓延至初高中的网课:有人恶意入侵在线课堂开麦唱歌、放歌、打游戏,甚至在公屏上骂人,播放不雅视频,还有人在公屏上乱写乱画。还有学生表示,自己上语文课正在回答问题时,突然有人放歌。

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,入侵网课的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,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等严重后果,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刘明表示,干涉他人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,均依法受到法律约束,也触犯了相关网络安全管理条例。如果网络空间中传播淫秽物品、暴恐内容、个人隐私或者其他违法内容,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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