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连跑3次办结婚证未果 官方介入(男子去领结婚证)
云南镇雄,一名男子带着女朋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,但三次都没有成功。第一次是因为要早点回家吃饭,第二次是因为没有身份证,第三次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文件。目前,地方当局已经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一名男子于11点半抵达民政局,准备在农历新年之前去民政局办结婚证。不过工作人员告诉他,他们要在这里吃晚饭,然后在这里等着。
男人又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的工作时间表,上面写着12点以后就可以下班了。男人立刻提出了异议,说早三十分钟就走是不负责任的行为,而且要在2:30之前工作。然而,工作人员对他的询问充耳不闻,执意拒绝。
后来,他说,他第二次来的时候,工作人员告诉他,没有证件,不能办,还让他下次来。可是,当他第三次去民政局的时候,工作人员说,他的证件不全,不能办。
也就是说,他去过三次,都没有拿到结婚证。根据该男子的现场录像,一名男子公然在一个张贴着“禁烟”的公共场合吸烟。
事后,地方当局说,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就下班,这显然是违法的,有关当局也在调查这件事情。
1、员工提早半个钟头上班,被骂了一顿,第二次、第三次,却以没有证件和手续不全为由,不让他去上班。这让人不得不怀疑,他们是不是在为难他们。
你想啊,你的身份证都快用完了,你不是应该提前补办吗?不是说好了要办理什么手续的吗?
2、单位、单位、单位的工作时间,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《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》第3、7条规定,政府机关单位每天工作8个小时,一周40个小时,周六和周日是一周的休息日。
也就是说,因为民政局的规定,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早上9点到12点上班,所以他们必须严格遵守,不能以请假的理由提前下班。
3、公共场所抽烟是错误的,这是所有孩子都知道的事情,工作人员肯定也知道,而且在他的背后,还挂着一个禁止吸烟的牌子,所以可以断定,这是他的蓄意行为。
《公共场所控烟条例》第十条指出,在所有的室内公共场合,均不得抽烟。第37条还规定,在禁烟区内,个人在禁烟区内抽烟的,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纠正,并处以50-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视频中,男子的背后有一个禁止吸烟的牌子,他是这个单位的员工,每天都在这里工作,如果不知道的话,肯定会受到惩罚。
4、在民政工作的,是公务员,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公务员的行为规范。
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指出,有任何疏忽大意、耽误工作的,可以给予记过、记大过的处分;情节严重的,将被降级、撤职;情节严重者,将予以辞退:
第28条还规定,对严重违反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、工作态度懈怠、工作态度恶劣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、记过、记过、记过。
具体到案件,当事人不但违规抽烟,还以提前上班、无证为由,拒不给群众办结婚证,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处理,相信有关方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。
为人民服务!这绝不是一句空话!所以,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认真对待这件事情,给他们一个交代!